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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信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商洛信访局
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 2014-01-20
名  称 商洛市信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商洛市信访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函(20146号)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信息公开相关的规定,现将我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市信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加强基础性建设等一系列有力的举措,推动《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局领导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工作,按照《条例》要求,提出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工作要求,根据人员年度岗位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力量,研究总结,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各科室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加大工作投入,完善配套设施。为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定期收集汇总情况,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三)加强网上投诉业务,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3年,按照中省要求,我局强力推进,积极建成了商洛市投诉受理平台,达到了中省市县四级信访事项办理互联互通,实现了信访事项内网办理外网答复,极大地提高了息诉罢访率,同时也进一步丰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四)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教育。将《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利用机关大屏幕、网络等载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机关干部学习《条例》、熟悉《条例》、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用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一是规范信息收集和发布。我局按照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先急后缓、由近及远,收集有效时限内的政务信息,特别是对《条例》明确规定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依照《保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公开属性发布信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对梳理出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二是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先后建立完善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在信息公开前,都要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信息“填报、初审、复审、复核、公开”的五个步骤进行,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包括考核制度、责任追究、举报受理制度等,有效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标准,确定单位网络新闻发言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一个声音发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们按照《条例》的规定,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在认真做好日常信息发布的同时,先后公开了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年度履职情况、信访工作综合信息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通过公示栏向公众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回顾过去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我局正在筹建的门户网站需要加快进度,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实现网上办公、网上信访等方面还有待逐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加快我局门户网站的改版重建进度,尽早使我局新建的门户网站投入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下一步将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丰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用。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特别是针对社会公众提出的申请,积极予以回应,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保密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继续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的同时,进一步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有效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继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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