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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 引 号 sxfj/2017-00013 发布机构 网站原创
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 2017-11-08
名  称 商洛市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商洛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商洛市信访局,主要职责是:一是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承办中省信访局及有关部门转送、交办商洛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二是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三是督促检查中、省、市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定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省、市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县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四是承担办理中省信联办、信访局及有关部门转送、交办商洛的群众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来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的问题;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五是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市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市内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县区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六是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七是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八是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九是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1、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责任。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逐级签订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夯实“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同时积极行使信访部门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追究责任的建议权力。

    2、进一步推行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奖补机制。督促县区、镇办足额预算奖补资金,最大程度提高基层干部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确保信访矛盾纠纷调处率和化解率达95%和90%以上,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3、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领导干部接访活动。继续实行县区委常委牵头带班接访制度,深化和完善《县区领导接访纪实手册》和《县区领导下访纪实手册》报告制度。

    4、进一步强化信访案件和积案的办理和化解工作。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包抓信访事项销号约谈制度和信访积案常委会审定报结制度。加大信访积案的排查化解力度,努力减少全市信访积案存量。

    5、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全面规范和完善市、县区信访接待大厅运行机制,积极引导群众采用网络、书信、电话等形式表达诉求,加大“阳光信访”建设进度。进一步理顺规范驻京、驻省信访工作,加大对涉访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全市信访秩序,减少进京赴省访数量。

    6、进一步优化信访工作考核体系。参照省上的考核指标,科学制定全市信访工作强度系数考核办法,实行后进镇办、部门重点管理制度,促进信访工作精细化管理。

    7、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提供强力财物保障,激发信访干部工作活力,促进信访工作科学发展。

   (三)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商洛市信访局决算单位构成为:商洛市信访局和商洛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二、商洛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6年总收入748.59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2万元,其他收入157.99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38.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53万元,增幅7.08%。主要是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

总支出660.31万元,同比减少35.28万元,减幅5.34%。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部分费用需要跨年支付。

    2. 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总收入748.59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2万元,占总收入的60.41%,其他收入157.99万元,占总收入的21.11%上年结转和结余138.4万元,占总收入的18.49%。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1)基本支出433.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信访局和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0.14万元,占总支出的4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74万元,占总支出的23.03%。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5万元,占总支出的33.07%。

  (2)项目支出227.1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信访工作经费227.1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41.36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88.28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同比上年减少50.13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52.57万元。比上年减少104.61万元,减幅23.11%。原因是人员调出和部分费用跨年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2.67万元,比上年增加24.04万元,增幅7.69%。原因工资基数增加。

    3.项目支出139.9万元,比上年减少128.65万元,减幅91.96%。原因重大节会期间信访劝返业务减少。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万元,比上年减少128.69万元。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6.3万元,租用市交投公司车辆费用1.7元,比上年减少128.42万元,是因为重大节会期间信访劝返业务减少。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27万元,是严格按公务接待标准安排接待,日常开支厉行节约。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6年未购置车辆,现有公务用车2辆。

    公务接待费:无。

    2.培训费:共计6.9万元,主要是信访业务培训支出。

    3.会议费:共计12.5万元,主要是召开县区信访局长会议租赁会议室费用和会期住宿及工作餐费用支出。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344.54万元,比上年增加97.43万元,增幅28.28%。主要是信访业务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信访网络、信访视频维护费等费用的增加。

    2. 2016年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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