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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 引 号 sxfj/2015-00003 发布机构 商洛信访局
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 2015-10-19
名  称 商洛市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商洛市 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商洛市信访局,主要职责是:一是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承办中省信访局及有关部门转送、交办商洛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

二是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三是督促检查中、省、市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定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省、市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县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是承担办理中省信联办、信访局及有关部门转送、交办商洛的群众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来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的问题;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是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市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市内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县区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六是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是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八是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九是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洛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省联合接待大厅商洛窗口的日常接待劝返工作;负责我市进京上访人员稳控劝返及“非访”甄别化解处理工作;负责市以上群众集体上访的接待劝返工作;负责汇总群众进京、赴省、来市上访的重要信息,综合研判分析来访情况,编报信访情况反映和来访摘报;负责群众来市上访的内网登录和上级内网交办上访问题的处理工作;负责承担市以上重要节会、重大活动期间的值勤劝返工作任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商洛市信访局决算单位构成为:商洛市信访局机关和商洛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机关(原商洛市信访调解中心)。

二、商洛市信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81.33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1.89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89.44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481.3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1.2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信访局机关及其下属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万元。

  (2)项目支出175.3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工资福利支出5.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9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5万元,其它基本支出2.8万元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74.7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24万元,项目支出175.37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一般公共服务406.61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3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和车辆保险,及其日常维护。

3.公务接待费0.53万元,主要用于:中省市信访系统来商检查、调研等日常接待及其举办会议期间的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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