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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访 保障人民群众合理诉求

 
发布日期:  2014-12-20          浏览次数:  5410

杜书华
    信访工作,是一项关乎社会民生的政治工作,涉及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和方方面面,是依法治国这一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治访,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依法整治信访秩序是依法治访的前提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权利。同时,《宪法》和《信访条例》也强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在信访过程中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要通过长期持续不断的宣传《宪法》和《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通过集中治理,使信访人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依法规范处访行为是依法治访的基础
    《信访条例》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来访、处理信访问题中的行为都有严格的规定,依法规范处访行为是依法治访最基本的要求。要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组织干部下访,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规范初信初访办理规则,科学设置信访事项受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各级各部门要将信访工作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中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监察部、人社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倒查责任,从严问责。
   
 依法解决信访问题是依法治访的核心
    解决信访问题彰显党的为民宗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体现,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解决信访问题,依法是原则,法治是底线。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信访人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强化法治是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的可靠保证。能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体现着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使群众感受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就必须牢固树立法治在解决信访问题中的主体地位,树立法律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各种社会矛盾、各类利益诉求认真梳理分析,严格区分不同情况,切实做到依法按政策解决和化解信访问题。
   
 依法打击涉访违法是依法治访的关键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宪法》等法律法规对公民的基本权利都作了限制。要坚决防止任何人以信访维权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对任何涉访违法行为都要坚决依法打击。要按照“坚持法治,讲究政策,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的原则,对《信访条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对非访、越级走访、集体上访、缠访、闹访,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年老、年幼、体弱、患病、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在信访接待场所摆放花圈、骨灰盒、遗像、祭品,焚烧冥币,或者停放尸体,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采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等扰乱信访工作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在信访活动中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都要依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果断处置,轻则予以警告、训诫或制止,重则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加强信访工作是依法治访的保证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信访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各级党委、政府也都制定出台了相应配套的实施意见。要实现依法治访,就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要设立信访工作机构、确定信访工作人员,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要全面拓宽信访渠道,搭建网上信访等新型信访工作平台,推行阳光信访,做好信访工作,为依法治访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系商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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