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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信访局驻村工作队迅速调处一起民事纠纷

 
发布日期:  2017-08-17          浏览次数:  5327

“谢谢县信访局驻村工作队和老庄村三委会,在你们的大力协调和调解下,我损坏的电视机得到了赔偿,不用到法院打官司,给我省了多少事呀!”,这是老庄村村民张某阳拿到1800元电视机损坏赔偿金说的话。

柞水县信访局驻老庄村工作队充分发挥工作优势,主动配合村三委会快速调处村民张某阳与其他三人之间矛盾纠纷,得到了当地村民的高度评价。

2017年8月5日下午,张某阳像往常一样带自己的音响设备到瓦房口镇老庄村文化活动广场为广场舞爱好群众播放视频音乐服务,黄某某、徐某某、石某某三人在广场边打篮球,张某阳意识到打篮球对自己的电视机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对三人做了安全提醒,但其42英寸TCL液晶电视机还是被篮球打翻在地损坏。事情发生后,黄某某之母认为广场由村委会管理,只愿承担少部分赔偿责任,私下协调无果,张某阳诉至村委会要求调处。

柞水县信访局驻老庄村工作队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矛盾只能化解,不能激化,必须抓早抓小。于是积极介入,配合村三委会进行调处,张某阳主动将价值2400元的赔偿降到1800元,但黄某某之母依然认为广场由村委会管理,只愿承担少部分赔偿责任,参与调处的工作人员不厌其烦,经过2个小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沟通,认真做调解工作,徐某某、石某某、黄某某最终同意调处意见,每人分别承担600元赔偿金,2017年8月15日三人共计赔偿1800元全部兑现到位。

(柞水县信访局 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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