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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项信访工作制度强化公安信访工作

 
发布日期:  2015-07-14          浏览次数:  5355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公安信访工作的各项部署,巩固和扩大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全面推进公安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市公安局结合我市公安信访工作实际,建立制定了《商洛市公安局信访事项依法导入导出工作机制》、《商洛市公安信访事项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商洛市公安局信访事项终结申报办法》、《市公安局对各县区公安局年度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商洛市公安局部门警种接访化解信访工作制度》、《商洛市公安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商洛市公安局加强初信初访工作意见》、《商洛市公安局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商洛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制度》、《商洛市公安局公安信访工作内外协作配合机制》、《商洛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加强公安信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商洛市公安局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及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工作规定》等十二项工作机制和制度。

据悉,该批十二项公安信访工作机制和制度,已于近期以市公安局文件集中印发至市、县区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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