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7-09-06          浏览次数:  5016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提高广大市民防空警报的识别和快速反应能力,增强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商洛市人民政府定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10时在全市范围内鸣放防空警报。请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市民注意熟悉并识别人民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防空警报鸣放程序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通告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9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