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商洛市信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履职承诺

 
发布日期:  2016-03-25          浏览次数:  5191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中共商洛市信访局党组 

 

  一、组织领导责任

1. 认真落实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及工作部署要求,抓好局领导班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定期研究有关事项,并认真组织实施。

2.认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提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选人用人责任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三、教育监督责任

  4.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对党员干部党纪党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5.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6.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德尚廉良好风尚。

四、正风肃纪责任

7.扎实开展“‘两个责任’落实问责年”活动,推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廉情抄告”和“问责提议”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两册两会两约谈”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8.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9.认真落实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0.坚持挺纪在前和惩腐“零容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

五、保障责任

11.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工作。对科级以下人员发生的腐败案件及违纪问题实行问责和“一案双查”。

12.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制度措施。

  六、示范表率责任

13.坚持报告制度,及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情况向市委和市纪委汇报,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克服薄弱环节,确保全局同志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14.认真落实机关“五条措施”,扎实开展机关问政活动。

15.带头公开承诺,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履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商洛市信访局班子履职承诺

  

  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对全市信访系统作风建设和履职尽责工作的监督,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为商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环境,特向全社会公开承诺:

  一、依法行政,推进法治信访建设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扎实推进法治信访建设。加快信访制度改革步伐,全面公开权力与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履职尽责,主动服务保障民生。以“事要解决”和群众满意为工作准则,牢固树立“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工作理念,规范工作程序,规范信访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展示形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条意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行为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衙门作风,树立信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四、反腐倡廉,严肃查处违纪问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

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履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厉查处履职不力、履职不廉,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

  五、开门纳谏,问计于民取信于民。加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打造法治信访、责任信访、阳光信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法诉求。深入开展机关问政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问计于民,取信于民,积极整改各类问题,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

  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办公室电话:0914—2312006,市信访局违纪举报电话:2319008。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