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工作动态 正文

中共商洛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研究“最多访一次”改革

 
发布日期:  2021-08-31     来源:  商洛市信访局     浏览次数:  5485

undefined

    8月30日下午,中共商洛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郑光照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马生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礼进,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杜志强,市委常委、商洛军分区政委张居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赵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吉斌,市政府副市长周秀成、权雅宁、李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矫增兵,市政协副主席周青海等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信联办关于《商洛市推行“最多访一次”实施意见》(试行)制定情况的汇报,研究了“最多访一次”改革事宜,通过了《商洛市推行“最多访一次”实施意见》(试行)。

    会议强调,信访工作是民生窗口、稳定窗口、作风窗口,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晴雨表”。实行信访制度改革,推行“最多访一次”是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新变化,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践行“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一要加强信访工作领导,《商洛市推行“最多访一次”实施意见》(试行)对我市近几年运行的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行了总的概括,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夯实信访工作责任,始终保持商洛信访工作发展的高水准,要坚持好发展好贯彻好《商洛市推行“最多访一次”实施意见》(试行)。二要坚持工作重心下沉,让干部多往下跑,让群众少往上跑,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及重大风险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三要依法确保群众满意,全面推进“最多访一次”,不能满足于群众访一次办结,要抓住解决问题、让群众满意这一根本,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完善联合接访机制,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最大限度提高办理效率,切实让群众只进一门、只访一次,诉求就能彻底解决。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