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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理论文章专刊(十)

 
发布日期:  2018-09-18     来源:  网站原创     浏览次数:  5637

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驻京 信访工作的思考

商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新选

       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体制的转换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凸显出来,困扰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甚至对局部地方的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国家为了社会的安定和谐,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都把信访维稳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来抓。那么,处理好进京上访问题则更是每个领导干部都责无旁贷的分内职责。随着对信访工作理解的逐步深入,我想借此机会,谈谈本人的工作感受和引发的一些思考。

       一、当前信访维稳的工作形势

       2017年1-12月份,我区进京上访人员涉及13个镇办,2个部局,共计91批135人次。其中非访16批20人次,在省信访局登记非访10批14人次。较之往年进京信访形势更加严峻。今年1-2月份,进京非访就达到5人次,高居全市第一。其中,个别上访群众多次到首都敏感地区进行缠访、闹访,给省市区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充分暴露出我区多数责任单位信访维稳工作部署不严密,工作措施不得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征迁补偿、生活困难、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村干部经济等方面。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信访主体上呈现多元化。信访群众涉及各个领域,个体与群体并存,正常上访与非正常上访并存,个别信访老户重复上访、集体上访、进京上访,甚至无理访、缠访、闹访仍时有发生。  他们当中以老年人和妇女为主,且文化程度偏低,绝大多数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生活较困难,多年的上访行为使得思维固化,谋生就业能力降低。

        (二)信访内容上呈现复杂化。信访案件诉求出现多样化,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并存,不合理诉求可能给公共利益带来损失,同时还有一些合乎情理,但在现行的法律、政策框架内暂时无法解决的诉求。一些化解责任主体不属地或化解主体交叉,且缺乏政策支撑的疑难复杂矛盾一时难以解决。 有的存在三跨三分离,在时间上历经数月、数年,甚至数十年,群众诉求过高,协调处理难度大,当地政府没有责任也没有能力为无限责任买单。

        (三)信访形式上呈现多样化。过去信访主要是个人来信来访,形式较为单一。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步伐的加快,信访渠道不断拓展,信访形式日益多样化,如通过电话、网络、电子邮件、领导信箱。且多由过去的匿名信转变为署名信。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一些“有心看客”,断章取义,蓄意传播、扭曲、扩大事态发展,营造不良舆论,误导广大网民,恶意诋毁党和政府形象。

        (四)信访时空上呈现集中化。在空间上,信访量相对向城区和街道办事处集中,且大多都是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时间和地点上,一些信访人,特别是来访者,其上访时间往往集中选择重大节日、重大政治经贸活动或敏感时期。地点则选择首都、省、市、区的党委、政府机关和其他重要公共场所,以期造成声势和重大影响,引起上级机关和领导重视,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五)信访行为上呈现过激化。一些信访老户反映的问题虽经多次处理,但其仍然不服,采取有违常理的偏激行为,甚至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不法行为。以反复纠缠的手段表达申诉的非正常上访行为。这部分人主要表现为上访时间长、次数多,不达个人目的不罢休,可以说是“生命不息,上访不止”。部分上访人不单纯为了反映和解决问题,而是企图扩大事端,给政府施加压力;还有部分信访人“唯大唯上”,热衷于找上级部门、“大领导”;动辄对接访干部恶语相向、谩骂威胁,甚至以身患重病相要挟。

       二、引发群众信访的主要原因

       引发群众信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矛盾。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在城镇化进程中,伴随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越来越高的拆迁成本、越来越大的环保压力以及经济转型带来的企业改制、军转安置、伤残救助等一系列就业、再就业难题,由此产生的矛盾和问题都会通过信访这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体现出来。由于时过境迁,或是责任主体变更、灭失,信访人提供的证据难辨真伪,关键的事实难以查清,导致问题难以定性,下不了处理结论。而信访人固执己见,不肯接受变通处理的方式,这类历史遗留问题成为信访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

       (二)政策执行与个体诉求引起的矛盾。部分现行政策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或者有些问题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致使群众反映的合理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加上部分新旧政策法规的标准不一致,一些相同或相似的政策由于各地缺乏统筹,标准不一,横向之间、纵向之间差距过大,引发群众攀比而上访;有的政策出台过于草率,调整过于频繁,缺乏必要的调研论证,短时期内难以消化,因不便于理解和执行而引发矛盾。而个体诉求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涉及面广且极不稳定,有些甚至远远超过法律和政策的底线,由此相对立而产生长久化解不了的历史性矛盾。

       (三)积极部署与被动化解形成的矛盾。尽管各级会议三令五申、苦口婆心、反复强调,但部分基层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少数镇办仍“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镇办只盯重要时间节点,忽视日常疏导化解工作。其次,初信初访处置不到位,“拖”成上访;涉及几个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谁也不愿主动承担协调处理的牵头作用,“推”成上访;有的单位和部门向群众承诺后,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驻京劝返时诚意满满,返商稳控时口碑惨淡,部分领导不愿屈尊寒舍、宽心抚慰,“惹” 成上访。此外,村级组织存在信任危机,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对组织的依赖性降低,村级组织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堡垒作用不明显,信访维稳第一道防线如同虚设。

       (四)法治淡薄与趋利心态产生的矛盾。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惟上、惟大心理严重,许多本应通过仲裁、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的问题,却希望通过上访、非访来把事“闹大”解决问题。部分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信“上”不信“下”。有的群众遇到问题错误地认为找上级领导和部门就能更改甚至重定本级部门作出的裁决。有少数人把个人不合理意愿和要求作为解决问题的标准,不切实际的漫天要价;有的缠访老户存有偏执心态,动辄越级上访乃至非访,以增加解决问题的筹码;有的受到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教唆和利用,出现串联上访甚至无理闹访缠访的现象。有的受攀比心态、趋利心态、从众心态、虚荣心态和冒险心态的驱使,乐此不疲,甚至不惜以身试法。

       (五)妥协处理与高压问责造成的矛盾。息诉罢访是处理信访问题的最终目标。在处理矛盾纠纷中,为了达到息事宁人、双方满意的“共赢”效果,各级各部门都过分强调运用调解手段,对无理缠访的当事人不依法处理,一味迁就,见访就批,缺乏跟踪督办。从而导致一些简单案件久拖不决,当事人一而再、再而三地上访,干群关系越来越紧张,越来越冷淡。信访群众跑来跑去,接访领导批来批去,信访部门转来转去,信访干部忙来忙去,以致文件满天飞,问题积成山。一方面是信访的低成本让很多人遇事首先信访,另一方面是上级对来自下级的信访不分青红皂白一律通报,实行责任追究,致使信访干部整日强压工作,草木皆兵,一边是长期的付出没有得到充分肯定,缺乏事业成就感,一边是严厉的责任追究、顶格处理,让信访干部流血又流泪。

       三、做好信访工作的对策建议

       信访是发展的伴生物、附属品,是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是保护并实现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理性地看待上访,既不熟视无睹,束之高阁,也不大惊小怪,草木皆兵,既解决好眼前问题,确保每年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又努力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措施,积极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立足当前未雨绸缪。一是明确一个目标,确保我区进京“零”非访目标顺利实现。二是抓住两个关键。即针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做好排查工作,对有赴省进京越级上访倾向的重点人员,密切关注其动向,及时通报预警,确保将重点人吸附在当地。对于已进京人员,驻京工作组要快速反应、及时做好劝返工作,第一时间将群众带离敏感地区、带出北京,并严防倒流、重访。三是统筹三方资源。用好用足区直各部门、各镇办重点信访人去向信息和每日报送的维稳动态,积极联络公安部门搜集重点信息资源,并统筹市级和区级赴省驻京维稳人员在各布控点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源整合,以供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全区重点信访人动态。四是注重四方协调。各单位驻京工作人员要按照时间规定,每天主动与单位领导汇报,互通信息,确保信息流更新不间断。同时,加强与西安驻站方面的沟通,做到信息及时共享,驻京提早布控。此外,各工作组和各劝返点之间也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到既能单兵作战,也可合力攻坚。最后,更要注重与市驻京办的汇报交流,确保精神领悟透,难题不上交。五是执行五项规定。各工作小组成员要严按照各自分工职责,遵守接劝返各项规定,加强信息报送,强化应急处置,严厉责任追究。六是用活六种方法。各接劝返干部要将我区在探索实践基础上总结提炼出的亲情融入法、服务陪同法、点击软肋法、情绪疏导法、借机切入法、法律震慑法等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办法学活用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辩证的触角来“把脉问症”。七是干好七项工作。接访劝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要有的放矢,重点做好维稳、排查、预防、接访、劝返、处置和保密七项工作。八是紧盯八个区域。要紧紧围绕信访人员赴京上访的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北京西站、六里桥汽车站、久敬庄、天安门、国家信访司等八个重点区域周边进行巡排查、做到时段全覆盖、劝返无死角。九是谨记九条戒律。工作期间,严禁喝酒、赌博,禁止外出游玩、访亲,禁止中途换人,严防接劝返工作失之于粗、失之于软,严禁单位之间、各劝返点和接访干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二)坚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一是用真心把握主动。各级领导要真心重视、主动参与,把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作为驾驭社会局面、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考验来认识,充分利用自身的行政资源,带头研究信访突出问题、带头督查点评、带头包案调处。同时,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合力化解的工作局面。二是用细心寻找突破。要对长期信访的群众实行跟踪管理,从大处着眼、细处入手,做到“四必访”: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必访、信访人生病住院必访、信访人生活有困难必访、信访人思想有波动必访。从他们平时的工作、生活上捕捉信息、寻找突破、借机行事,用创造性的思维提高有效性和针对性。三是用诚心化解问题。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群众观念,敢于直面问题、走进矛盾、转变作风、换位思考,多一份真诚、多一份关爱,克服对信访老户的厌烦和对立情绪,从心理上理解、从感情上融通、从生活上关心,拉近感情距离,着力构建信访的和谐氛围,消除他们的不满及对立情绪,相互建立起信任感,用诚心诚意促使问题解决。四是用决心维护权威。坚持一手抓公正处理,做到有理的解决到位,一手抓依法打击,做到违法的打击到位。决不能为一时的息访而无原则迁就、满足信访人的诉求,花钱并不能买到平安。对屡教不改,以上访为名无理纠缠、串联上访并寻衅滋事的挑头人,以及混在上访群众中的不法分子,依法采取果断措施,严肃处理。只有以严格的教育惩治,才能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使信访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五是用恒心防止反弹。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办好的,需要恒心、决心和毅力。尤其对已暂时息访的信访人,容易受他人的蛊惑出现反弹,为此要继续实行跟踪管理,不仅在思想上继续疏导教育,而且在其工作、就业、生活基本保障、其他利益诉求等方面予以及时的帮助和引导,确保化解息访一件、巩固一件。

       (三)坚持依法行政防微杜渐。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既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对社情民意新动向和新特点的分析研判,善于从新情况中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发现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也要聚焦重点、补齐短板抓好信访工作,破解制约难题。用法治来衡量、评价、规范信访工作,确保开展信访工作于法有据,解决信访矛盾依法依规,群众信访依法有序,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一是需要将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做好防范。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以免小事拖大,易事拖难,增加后期的解决难度。信访牵涉诸多方面,成因也错综复杂,这就需要各部门间加强沟通协调。合理诉求,研究解决到位,能现场解决的尽量在现场解决,做到出现一起,解决一起;当场解决不了的信访案件,明确问题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提出交办意见,承诺解决时限。不合理诉求,教育引导到位,领导干部切实带头转变作风,放下架子,俯下身子,定期不定期约访、下访,从思想上、情理上、政策上与信访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流,解开其思想症结,在政策范围内解决其实际困难,取得其理解支持。并定期及时将回访情况报告区委、政府主要领导。二是注意处理好依法履职和强化群众意识之间的关系,防止“依法不作为”。要始终牢记依法履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防止把依法当作推卸责任、回避矛盾的挡箭牌。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进一步推进“阳光信访”,让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把“案清事明”贯彻到每一个信访事项的处理过程中,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信访工作忌堵宜疏,采取以案说法、微信解读等群众容易理解的形式,扎实做好政策宣传、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正确引导群众利用诉讼、调解等和合法渠道解决问题。用好三项机制,实现奖罚分明,确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对信访干部的关心关怀,积极支持信访工作,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保护信访干部的辛勤努力和工作成果。三是注重把握事情的发展规律,站在战略全局去思考谋划新时期信访工作。牢固树立稳定第一观念,头脑中时刻绷紧稳定这根弦,把信访工作排上重要议事日程,安排在经常,稳控在日常、化解在平常;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廉政勤政教育,提高干部廉政、勤政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增强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党务、政务和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普法教育,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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