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工作动态 正文

信访工作并未过时

 
发布日期:  2017-09-14          浏览次数:  5442


  把群众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会过时,也不会削弱。

  信访是群众来信来访的简称。信访工作是各级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针对群众信访诉求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当前,信访工作面临很多困境。突出表现在,信访数量居高不下,信访秩序问题较多,缠访、闹访、越级访甚至违法上访频发,相当数量的信访事项难以终结,不少信访人信“访”不信法,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基层政府疲于应付,运行成本增加,苦无良策。

  很多人在探讨,群众信访最终会走向何方?漫漫上访路,何处是归途?不少专家指出,解决新时期的信访困境,必须从根本上转变思想观念,摆脱传统工作方法,逐步建立完善法治思维和方式,尽快走出一条法治信访之路。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符合国际惯例,但会经历一段较长的社会转型提升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会过时,也不会削弱。因为,从我国的国情和历史出发,群众信访也是中国特色的具体体现,也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完善过程长期相伴;而且,信访工作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有利于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从根本上处理好当前的信访困境,依靠法治与依靠党的群众工作方法需要并用,两者是有机的整体,短期内难以割舍,互为补充。

  首先,建设法治社会是长期的渐进的过程。目前的法治体系和效能,尚不能全部承担起群众数量庞大、形式多样的利益诉求。

  有人说,信访工作是个乱象和怪圈,你越重视它,它就越蔓延,你不把它当回事,势头就不会这么猛,把信访局撤消了,信访工作就断了源头。这种观点是很偏颇的。群众信访在我国具有独特的历史传承性、制度适应性。在漫长的历史上,我国政府都承担着为民主持公道的职责,封建社会衙门断案是最重要的差事。“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群众有事找政府,也是当今各级党委政府的普遍承诺。没有信访的社会肯定是理想的图景,没有纠纷,没有摩擦,但在现实中难以真正实现。况且,了解群众的疾苦,还有比接待群众信访更直接有效的方式吗?缺少了群众信访,究竟对加强党的领导、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有利还是不利?这些问题很值得思考。

  法治社会是我国社会治理的根本目标。但建设法治社会是长期的渐进的过程,把群众信访纳入法治轨道也需要持续不断的努力。从国情看,无论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普法等各个角度,要达到相对成熟完善的法治程度,让法律在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节和处置过程中起到全面和根本的作用,都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法治这一治国利器,在人民群众、各类社会组织、甚至立法司法执法工作机构和人员等各个层面所占的地位、所起的作用,都面临普遍提高的任务。现在信访工作的最大难点,实际上是部分群众针对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执政行为与群众具体利益产生矛盾、摩擦甚至冲突的事项,是典型的“民告官”。“解铃还须系铃人”。由于一些历史的原因,一些党政机关过去的很多具体行为,并没有全面按法律程序来进行,有些打了擦边球,有些明显不合法,这是一个很大的纠结,也是很多信访问题产生的源头。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逐步把公共行政行为全面纳入依法、守法的轨道。这本身就是一个艰巨的任务、长期的过程。

  目前的法治体系和效能,尚不能全部承担起群众数量庞大、形式多样的利益诉求。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纠纷、隐患的总量是庞大的,而同时我国的法治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接纳能力、处理能力还都在发展期、成熟期,况且,大量群众诉求还到不了立案标准或者就不在法院受理范围。立案难、判决难、执行难客观存在。有人质疑,群众有诉求到党委政府请愿堵门是违法的、无理的,应该去法院依法起诉。信访人也有苦衷,哪里能解决我的问题我就去哪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达不到诉求愿望,就转向党委政府要说法。我们应加快推进信访事项终结制度的法治化和权威化,但这一过程显然是十分复杂和有难度的。

  其次,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对于群众的呼声,我们要闻之则喜、认真对待,而不能回避推诿、拒之门外。

  信访是什么?就是群众向各级党政机关包括法律机关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特别是利益诉求。而信访工作就是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所采取的工作措施,目的就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心重视。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党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一种非常直接的方式,对于群众的呼声,党从来都是闻之则喜,认真对待,从来没有回避推诿,拒之门外。总的工作要求一直是要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有调查、有反馈、有落实,并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和信访群众面对面,深入到群众中去,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对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基本的原则就是四到位: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解释到位,群众生活有困难的帮扶到位,信访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到位,这其中就包含了基本的也是丰富的群众工作方法和内容。

  目前,上访群体有向社会弱势群体演变的趋势。这种趋势事关社会公平和平衡,不能等闲视之。有人总结,上访的人不吃亏,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但实际上,上访之路路漫漫,不下足够的决心,不拿出惊人的精力时间,一般人是无法坚持到底的。综合分析这些年的上访群体,相当一部分人人格和尊严基本上已弃之不顾,代价很大,正在滑向社会的边缘和底层,有些人产生偏激、极端的思想,冲撞法律的底线,有些甚至直接以死相博、报复社会。对这样的群体,单靠法治和约束,缺乏攻心之术和人文关怀,效率效果都不会理想,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面对特殊困难群体,应该充分运用党的群众工作方法与法治手段双管齐下、无缝对接,及时引导、综合治理。不管是从党的领导还是从法治社会的角度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漠视一个活跃的社会弱势群体的形成和蔓延。 作者:朱玉明

打印
关闭